水母网8月5日讯(通讯员 孙慧梓)为全面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阜山镇食安办联合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药店保健品销售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提醒经营单位不得购进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标示“功能主治”“适应症”及宣称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具体查看了进货渠道是否正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进货查验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设置保健食品专柜并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字样、经营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字样。执法人员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索证索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严禁夸大功能宣传,严禁虚假疗效宣传,严格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该镇食安办将联合市场监管所持续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保健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