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生产性老龄化
“生产性老龄化”(Productive aging)是将拥有丰富“生产性”资源禀赋的老年人视为有益于社会的资产而不是负担。生产性老龄化概念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被视作应对老龄问题和人口负债危机的重要战略。(胡非)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作为西方老龄社会最为重要的经济战略之一,生产性老龄化主张将拥有丰富“生产性”资源禀赋的老年人视为有益于社会的资产而不是负担。中国已经迈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在一个以老年人为主体之一的现代社会,必须以制度变革适应人口转变,重新定义老年人的经济功能与社会价值,可以考虑以生产性老龄化理念回应老龄化时代劳动力供给、家庭模式和社会结构的快速变化,进而呈现一套跨越人口、经济、社会、文化和制度的话语体系。
我国老龄生产力的发展态势
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我国老龄生产力的发展态势有这么几个方面:从人力资源存量看,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2035年,我国60-69岁低龄老年人口占全部老年人口的比重仍将超过一半,如果以60-74岁为统计口径,那么直到建成现代化强国的2050年,我国低龄老年人口的占比将始终接近或超过60%;从健康素质看,2020-2050年我国60岁老年人口预期余寿不断延长,从20.78年升至24.38年,虽然失能老人比例有所上升,但始终不足15%;从教育素质看,未来我国老年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将显著改善,到本世纪中叶,老年人平均受教育年限将超过9年,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老年人比例将超过85%,两项指标均比人口规模相当的印度领先15-20年。这意味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正面效应完全可以在生产性老龄化中得到释放,资源丰富、总体健康、教育素质不断提高的老年人口可以也应当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力军。
我国生产性老龄化的独有特性
从范畴看,我国生产性老龄化不仅具有丰富的实践形式,而且对社会发展具有十分必要的意义。譬如,退休知识分子在知识生产上发光发热,离退休干部在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上努力作为,老年党员以社会工作者、社区调解员和街道义工等身份继续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规模庞大的老年人口以同居隔代照料方式减少青年子女生育的后顾之忧、以社区互助养老模式缓解照护人力资源紧张问题,“耕者有其田”的农业人口生产性老龄化对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乡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生活生产行为都是中国特色的生产性老龄化形式。根据笔者测算,2018年我国大约56.1%的失能老人(≥60岁,下同)由老年配偶提供照料护理,46.4%的家庭存在隔代抚育行为,2015年我国乡村老年人口就业比例高达39.2%,其中超过三分之一从事农业活动。显然,在消解“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制约上,形式丰富的生产性老龄化无疑是我国老年人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
从文化看,生产性老龄化意识形态的新时代表达则是实现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国社会既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洗礼,又留存有计划经济时代的集体主义印记,还受到了市场经济转型带来的个人主义思潮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借助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吸收,完成了多元冲突的价值观念和伦理规范的有机整合。中国传统文化在尊重个人价值上,主张“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强调个人尊严、刚健有为的人格精神;在自主空间上,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给予个体自决以充分的空间;同时又将个人价值与自主空间置于社会秩序之中,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强调“家”“国”互本、一体同构的家国情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发挥,使中国社会得以容纳两种并行不悖的老龄化体验。一种是外在的、以人民为中心的观点,强调承认、建设并发挥老年人的社会价值;另一种则是内在的、个体发展需要的观点,强调老年人在生产性老龄化过程中自我赋能,提高个体的生活福祉和生命质量。这两种在西方社会看似矛盾对立的生活哲学和行为模式在中国社会的兼容表达,正是不同于西方老龄社会治理的文化理想所在。
从制度看,我国生产性老龄化的制度实践特征可以从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出台的老龄政策中有所发现。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把老年人社会参与作为老龄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维度。比如《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把“改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劳动力有效供给”作为五项部署任务之一,明确要求“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确保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人力资源总量足、素质高”;再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重点阐述了如何“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老年人在灵活就业、基层治理、文教卫生、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表明生产性老龄化的思想原则在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中得到了普遍应用。相比老龄人力资源开发,我国更加重视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福祉,把满足老年人需求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紧密结合起来。目前国家出台的老龄政策更多见于老年人的健康、养老等民生工程,比如开展“信息孤岛”整治、适老化改造等措施,均把老年人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老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生产性老龄化的中国道路探索
从老年人口相对过剩问题到生产性老龄化话语诉求,从资本逻辑到生活逻辑,从一般的抽象分析回到中国社会的特征事实概括,本文的分析对生产性老龄化的中国道路探索具有以下几点原则启示。
首先,要处理好“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之间的关系。生产性老龄化的概念驳斥了消极老龄观的刻板印象,但我们也需要重视那些在传统意义上可能没有“生产性”的老年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中国2.6亿老年人口(2035年还将达到4亿之多)的“生产性”资源禀赋不可能完全相同,其从事生产性活动的目的以及在此过程中的社会遭际也不可能一样。对中国来说,必须努力打破老龄社会不平等机制的再生产。这意味着我国不仅要保障困难老龄群体平等实现生产性老龄化的机会,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消解“非生产性”的话语歧视,而且要真正走近老年人的生活世界,倾听他们酸甜苦辣的生活故事,避免生产性老龄化话语成为劳动异化的工具,真正做到老龄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其次,要处理好老龄社会的文化理想和生产性老龄化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如果我们以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审视个体老龄化的生命历程,那么生产性老龄化话语将对我们的社会生活做出不可估量的贡献。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避免过分理想地美化和功利化老年人的生产力。否则,就有可能产生一种“新年龄歧视”——从歧视老龄化演变为歧视残疾老龄化,甚至因此夸大个人的养老责任而淡化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必要义务。从这一意义来说,老龄社会的文化理想就是追求老年人自我发展和社会协同发展的美好境界。可以将其理解为面向生活、内涵丰富的包容型生产文化,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积极型老年文化以及年龄平等、共建共享的和谐型社会文化。而这一文化构建原则,就是在生产性老龄化过程中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为老龄社会治理的伦理调适和秩序重建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最后,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未来,生产性老龄化势必要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或缺的劳动形态。但对中国来说,“发展不能脱离‘人’这个根本,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这是发展的终极目标”。在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政策目标、社会的公共利益、老年人的自由发展和资本的有序流动之间依然存在复杂的系统张力。为克服社会转型给老年人带来的不平等和不安全感,国家通过资本监管、社会保护和再分配,将社会主义理想嵌入到生产性老龄化系统当中,通过实际行动保障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机会,在生产性老龄化过程中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理应成为中国制度优势之所在。
如何调和经济活力、社会公平和尊严养老之间的内在张力,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共同挑战。对中国来说,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路中将生产性老龄化范畴、结构、文化和制度的中国特征转变为中国优势。而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道路对美好生活的诠释及其对生产性老龄化的路径指向,也将为全球老龄问题治理做出独特的贡献。